zhongguoxiaokang
登录 | 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滚动播报: 中国政府网    新华网    人民网
高端在线  
从“小家”到“大国” 习近平引领
丁薛祥: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
李强:高质量做好支持"两重"建设各项 ...
刘国中到农业农村部调度部署“三夏” ...
李强在新疆调研时强调:彰显特色优势 ...
看总书记关心的民生要事 ...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 ...
调研报告  
全国政协“改进校园餐食管理”调
全国政协监督性调研组来湘调研精准扶 ...
民革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李惠东到洛宁 ...
全国政协就脱贫攻坚工作在山西省调研 ...
全国政协“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 ...
民革中央重点调研聚焦“一带一路”西 ...
杨培森在江西赣州调研行业对口帮扶工 ...
聚焦三农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绵阳市狠抓“四个调” 推进农业供给侧 ...
立足"三农"服务城乡百姓 ...
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
精准扶贫 深耕“三农” ...
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园助力农业现代化 ...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守住三条底线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头条

守好不返贫底线,推动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时间:2022-03-16 人阅读 评论
来源:光明网

00.jpg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踏上“十四五”新征程,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并促进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从“真扶贫扶真贫”到“真脱贫不返贫”,新征程上我们更需要通过创新观念、激活动力、稳定收入来源、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等方式,降低脱贫群体的脆弱性,增强其发展能力,不断改善其生活水平。202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具体安排措施有:完善监测帮扶机制、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通过贯彻落实“摘帽不减政策”的工作要求,在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脱贫之后,不减投入、不减政策,能够确保扶贫政策和扶贫模式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我们看到,实际上在外部政策支持力度如此之大的前提下,深度贫困人口虽已脱贫,仍可能返贫。为什么会发生返贫?这需要从深度贫困人口为什么陷入贫困陷阱找原因。致贫原因主要有如下四个层次:一是没有劳动能力,导致“无业可扶、无力脱贫”,如因病致贫。二是有劳动能力但没有脱贫意愿,或者有脱贫意愿但缺乏脱贫的勇气和行动。三是有劳动能力,有脱贫愿望,但缺乏谋生技能,属于能力制约型贫困。由于受教育程度低,缺乏知识更新和获取的能力,或者没有接受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贫困人群缺乏专门知识、没有专有性人力资本,无法在竞争性的经济活动中获取收益。四是有劳动能力、意愿和技能,但深受环境条件制约。这属于资源匮乏型贫困。由于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环境资源匮乏的地区,形成了从属于连片贫困区、贫困县和贫困村的大规模贫困人群。

  所以,针对以上四类原因致贫的脱贫户,要防止他们返贫,就需要实施有针对性的办法。

  对于第一类脱贫户,仍需要加强对这类群众持续监测和救济,社会政策要托底,托底要托实。在资源短缺,脱贫全靠“托底”的地区,可以尝试探索发展权赎买、社会分红等制度性贫困的解决之道,从而保障脱贫人口不发生大规模返贫。办法至少有如下两个:一是进行发展权赎买。将资源保有和维护者纳入转移支付的保障体系,对不开发地区进行发展权赎买,使得深度贫困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能够不开发或低度开发,保住一片绿水青山。

  二是推动社会分红。按照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米德的理论,社会分红是公民经济权利的重要来源,理论基础是公共资源的所有者是公民。公共资源作为投资所获得的利润应该一部分作为积累基金,一部分作为红利分给公民。随着积累基金的增加,公民分得的红利也逐渐增加。此法兼顾公平与效率,对“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的深度贫困地区,更为适用。在具体做法上,结合农林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科技扶贫,推动以就地就近就业为主的转移就业增收,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实现转移就业。同时,提供更多生态公益岗位,通过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等方式,在易返贫的脆弱群众中选择一批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为其提供生态护林员、草管员、护渔员、护堤员等岗位。在国家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从事森林管护、防火和服务。通过这样的制度安排,发挥和提升制度效能,对于保障易返贫群众的生活和提高其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守好不发生大规模返贫底线的重要法宝。

  第二类脱贫户则需要“提志”,提升其改变命运的勇气和志向。贫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脱贫后致富的想法和决心,没有脱贫后持续增收致富的志气。长期的输血式扶贫,以及摆脱贫困的艰难险阻,使得一些原来处于深度贫困状况的群众,虽然已经脱贫,但仍心存“拦路虎”,缺乏对美好生活追求的信心和斗志。致富要“提志”,就是要让脆弱脱贫户知道脱贫致富还得靠自身,不等不靠,勤劳才能致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勤劳致富,勤俭持家。防返贫要“提志”,就要始终坚持鼓励劳动、鼓励就业、鼓励靠自己努力改变命运,养活家庭,服务社会,贡献国家。因此,需要持续采取各类政策措施,去提升易返贫人群的志气,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不大包大揽,不包办代替,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第三类脱贫户需要“提智”,提升其脱贫致富能力。“扶贫必扶智,治穷先治愚。”能力贫困,是极端贫困人群普遍面临的现实障碍。贫困人口大多数文化素质偏低,脱贫致富的能力普遍欠缺。若是脱贫后没“提智”,群众脱贫致富的客观基础就不牢靠,会因知识匮乏、能力不足、身无长物,也会伴随环境变化随时返贫,甚至带来贫困的代际传递。因此,防返贫必“提智”,只有通过智力扶贫、智力致富,帮助脆弱的脱贫户提升能力,才能让他们助人自助,渡人自渡,走出能力贫困,脱贫才能形成长效机制,使得易返贫人口能够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永久脱贫。

  第四类贫困需要在前述三个基础上,进一步“提制”。从地区结构看,深度贫困地区大都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弱、贫困程度深,防返贫和真脱贫一样,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从群体分布看,不少贫困家庭有残疾人、长期病人,加之陷入深度贫困状态的人群大多教育水平低、缺乏技能,所在地区又“无业可扶”,因此“无力脱贫”。在脱贫攻坚时期,要实现不愁吃、不愁穿的“两不愁”和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的“三保障”,可能通过一些救济手段和相应政策支持就能达到,以外力干预为主,资源到位,就能实现。若要实现全面乡村振兴,达成“不返贫能致富”的目标,则需要综合协调内生动力、自身能力和治理实力等手段,这更需要制度建设。

  实际工作中,致贫原因往往是多元和复合的,深度贫困人群可能既没有脱离贫困的想法和勇气,也缺乏脱离贫困的技能和手段,同时又受制于环境封闭、资源匮乏、信息闭塞等外部因素。这些因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强化,导致贫困人群缺少达到最低生活水准的能力。因此,要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守住不发生规模返贫的底线,必须“智随志走、志以智强”,通过在“志智双提”基础上进一步做到“志智制综合提升”,才能激发活力,增强能力,形成合力,铲除滋生贫穷、返回贫困的制度和社会土壤。

  作者:周立(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

  登录 / 免费注册 共有条评论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
 
  •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 2012-2025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射击场路 邮箱:xiaokangyanjiuhui@163.com
备案号:京ICP备12030029号-4
  • 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