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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齐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时间:2020-07-31 人阅读 评论
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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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梨树县大力开展“三农”领域重点工作,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推动粮食产业由大转强。粮食产业是梨树最大的优势农业,产量常年保持在20亿公斤阶段性水平,截至2019年末,梨树已经实现了十五连丰。未来将在“大”的基础上,继续优化粮食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持续抓好6.67万公顷绿色玉米原料基地、2万公顷绿色水稻产业示范区建设,全面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推动梨树县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

  推动畜牧产业规模发展。梨树是全省畜牧业生产大县,全县猪、牛、羊、禽饲养量分别达到70.8万头、15.2万头、15.1万只和565.4万只,但目前全县近4万户养殖户中,规模养殖场仅有228户,存在规模养殖率较低、受市场影响大、养殖成本高、产业链不够长等问题和短板。未来将进一步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的政策扶持力度,放宽规模养殖场用地、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全力推动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推动棚膜产业持续壮大。在棚膜经济发展上给予更多的政策扶持,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区域性标准化瓜菜批发市场及仓储运输、冷链物流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县棚膜经济产业化发展步伐。

  推动加工产业上下衔接。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着力拉长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特别是在吉浙对口合作的农产品加工业项目的引进和布局上,将重点打造梨树经济开发区的“吉浙对口合作产业园区”“大健康产业园区”和辽河垦区的“农畜产品加工园区”,推动梨树县在原料基地建设、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精深加工、仓储物流等方面进行有机整合,形成前伸后延、上下游衔接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全面提高农产品转化率和附加值。

  建设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梨树县现有耕地面积23.3万公顷,其中,高标准农田10.1万公顷,占比不高,而且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间过长,农田水利设施老旧,农村道路建设不够完善。未来将继续加大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道路改造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推动形成“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的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格局,全面保障全县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完善保护性耕作推广体系。梨树县从2007就开始研究探索保护性耕作模式,经过十几年的不懈努力,成功创造了保护性耕作模式的“梨树模式”,目前在全县已经推广到近13.3万公顷。在下步工作中,将积极与省里对接,为梨树县保护性耕作推广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尽快完善全省推广的统一标准,持续加大对全县保护性耕作推广和农机具研发和配备方面的资金投入,把梨树县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保护性耕作整县推进试点县。另外,还要继续提升“梨树黑土地论坛”知名度和影响力,将梨树县的这块金字招牌擦亮。

  全面提高综合机械化率。近年来,梨树县围绕推进“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持续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全县综合机械化率已经达到了93%以上,在全省位居前列。但从目前发展情况来看,也存在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合作社和种粮大户购买大型农机具资金不足、缺少专业技术人才等因素的制约。在下步工作中,将通过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补贴力度,拓宽购买农机具融资渠道,继续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等一系列措施,增加合作社和种粮大户的农机具装备能力,全面提高全县农业机械化率。

  建设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进一步完善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相关政策,在政策补贴上剔除“僵尸”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鼓励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等形式,扩大经营规模,引导土地经营权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推进土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

  严格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体制机制,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完善管理考核机制,对运作规范、绩效优良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适当给予表彰鼓励,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瓶颈。积极协调涉农金融部门,根据合作社的经营特点,通过自有资产抵押或成员联保等形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为种植业和养殖业提供无息、贴息、低息、减息等优惠贷款,为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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