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荡涤黑恶势力决胜全面小康

时间:2019-01-15 人阅读 评论
来源:法制网

  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埋头苦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政法改革蹄疾步稳,有力促进了新时代政法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了新贡献。

  刑事案件下降7.9%、持枪案件下降38.9%、爆炸案件下降29.1%、杀人案件下降6.3%。这组数据直观反映了2018年1月至11月,全国社会治安向稳向好的整体趋势。

  数据背后,是一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我党执政基础伟大斗争帷幕的拉开。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治安和谐稳定是个“必需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是开启决胜之门的钥匙之一。从“打”到“扫”一字之变,凸显的是荡涤黑恶的空前力度和坚强决心。

  打掉涉黑组织1082个

  2018年8月,吴长伟等涉黑案在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这一严重扰乱黄河三角洲地区治安稳定多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11年,吴长伟服刑出狱后,为攫取非法利益,纠集110多名前科劣迹、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欺压残害群众。正当他为“事业”蒸蒸日上而得意时,扫除黑恶的“大网”已然张开,其所涉案件被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

  在上级政法机关有力指导下,东营公安机关广泛收集证据,缜密梳理线索,最终查实这一涉黑团伙的犯罪事实,在抓捕中缴获枪支11支、扣押涉案车辆10辆。随着黑恶团伙彻底覆灭,人民群众生活回归往日宁静。

  挂牌督办、现场督导、指挥侦办……专项斗争中,政法机关坚持高位推动,严密部署,打掉了一大批长期进行聚众滋事、垄断经营、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惩治了一批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南霸天”、“北霸天”。

  2018年1至11月,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1082个,缴获枪支1620支,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9026件46413人,一审判决2805件14164人。

  从“打”到“扫”,更强调依法办案。过去的一年里,相关法规政策陆续出台,为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将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欺行霸市等10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作为打击重点。

  针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以及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标准、恶势力违法犯罪认定、涉案财产处置等存在争议的问题,政法各部门及时出台恶势力和“软暴力”等违法犯罪认定,依法打击“套路贷”、黑恶势力非法放贷、网络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依法处置黑恶势力犯罪涉案财产等7个方面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推动有组织犯罪立法,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更加明确细化的法律依据。

  另一方面,各类指导案例编印下发,专家库持续完善建立,广大干警在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方面有了可靠的遵循,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法治框架内进行。

  查处“保护伞”案近1.2万起

  “保护伞”“关系网”的存在,往往是黑恶势力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难以彻底铲除的重要原因。伴随专项斗争的持续开展,对“保护伞”深挖彻查的严厉态势逐步显现。

  截至2018年11月底,11982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被立案查处,8327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9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统筹推进,形成了“拔除保护伞”的强大合力。专项斗争将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和重要衡量标准,纪委监委与政法各单位协调配合进一步得到了加强。

  2018年2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把专项斗争纳入巡视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制定了相关方案、意见,推广“一案三查”、领导联点包案等制度,加强执纪问责,推动地方党委落实深挖彻查“保护伞”主体责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政法单位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移交反馈机制,截至去年12月底,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移送60多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公安部移送了一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各地各部门积极完善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机制,决不让一条有价值的线索“石沉大海”,坚决做到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

  各级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及时建立了情况通报、双向移送反馈机制,探索纪检监察与公安“双专班”侦办机制以及“一制度两台账”“两纳入一优先”等经验做法,促进了扫黑与打“伞”同频共振。

  2019年实现督导全覆盖

  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为中央督导提供了基本遵循。3个月间,来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等24个成员单位的330多名督导组成员分赴10个省市开展了专项斗争督导工作。

  督导工作成效如何?数据清晰有力。

  督导期间,各督导组共收集群众举报线索17万多件,直接督办重点线索6636件,推动各地打掉涉黑组织96个、涉恶犯罪团伙994个,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91件,一批大要案“撕开了口子,揭开了盖子”,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得到查处。

  多地实践证明,开展督导是建立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斗争迈向纵深的关键一招。

  各中央督导组坚持高位推动,进驻之日即组织召开由被督导省份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全省会议广泛动员部署;每次下沉督导后即与被督导省份召开工作对接会,查找问题、研究办法;深入下沉督导地市开展个别谈话,详细查阅资料档案,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推动边督边改,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紧密结合,着力推动“边扫边治边建”;坚持深挖彻查,推动各地破获一批大案要案,深挖背后“保护伞”;坚持积极发动群众,带着线索问题下沉,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的斗争氛围。

  各督导组及时向被督导地区反馈督导意见,推动立行立改。被督导地区均立即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领导小组会等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省(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省委常委包干整改等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认真整改、逐一销账。

  根据督导工作方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共组织三轮,每轮督导10个左右的省区市,到2019年年底基本实现督导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

  行者常至,为者常成。随着压力逐级传导,责任层层落实,专项斗争已经形成强大攻势和依法严惩的高压震慑,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不断加强,社会正气提升、基层治理优化等积极成果日益显现。

  2018年12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明确了今年扫黑除恶的任务要求,即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做到向侦破大案、打财断血进一步延伸,向网络空间、新兴领域进一步延伸,向深挖幕后、打伞破网进一步延伸,向依法惩治、快诉快判进一步延伸,向综合整治、堵塞漏洞进一步延伸,向固本强基、铲除土壤进一步延伸。各级各地党委政府正在深化打击、深挖幕后、依法严惩、综合整治、源头治理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斗争实效,为决胜全面小康伟大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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