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开阳县出台《关于在全县同步小康驻村工作中实行“六从严”的通知》,对县内村“第一书记”和同步小康驻村干部实施管理考核。
《通知》要求,驻村工作组的驻村干部常驻村每月不少于20天,请假2天以内的,由乡(镇)党委书记审批;3天至10天的,由县委组织部审批,报市委组织部备案;10天以上的,由市委组织部审批,报省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办公室备案。省直以上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请假3天及以上的,按权限审批后,抄报省直相关部门,并报省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办公室备案。所有请假要严格按照流程在“两学一做”APP上进行申报审批。
同时,驻村工作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帮助所驻村查找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制定或进一步完善已有的发展规划,促进村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开阳县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驻村工作情况进行随机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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